四川师范大学工会(原四川师范学院)委员会建立于1951年4月。校工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,由全校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,是校党委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,是会员和教职工利益的代表。校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。根据《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》规定,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任务,在校党委领导下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工作。